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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不经广东省人事厅、劳动厅领导的部门办理分配手续的单位绝不安排。
二、不与我院预先签定《分配就业合同》的单位绝不安排。
三、名院对名企,不是广东名牌的企事业单位绝不安排。
四、大专毕业生一年内综合月工资(按能力)达不到2000元—20000元的单位绝不安排。
五、不对口的单位绝不安排。
六、不与我院毕业生签定3—10年正式技工合同的单位绝不安排。
七、没有给职工购买社会福利保险、人身安全保险、劳动保险的单位绝不安排。
八、没有3000人以上的大型电子、电脑企业绝不安排。(指电子、电脑毕业生)。
九、工作车间无中央空调的企业绝不安排。(一般各企业生产现代化的高智产品必须配备空调)
十、拖欠工资、食宿差、环境差、加班时间过长的单位绝不安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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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根据国家教育部、财政部、扶贫办对我国西部、西南部的扶贫政策,为解决经济落后地区的学生读书和就业难的问题,国家财政部按每生3000元拨款给我校学生(按每人每月150元发放,用于生活补助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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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根据签约企业用人计划,本学年度开学日期为:7月1日、7月13日、7月23日、8月1日、8月13日、8月23日、9月1日、9月3日、9月13日。新生可根据实际情况,选定其中一个开学日期,提前3天到学院缴费注册。入学时应交课本、资料费:二年制班480元;三年制班750元;毕业生可自己提出申请输送到香港、澳门或日本、韩国及东南亚地区工作。 |
| 根据我校与签约企业签定的有关协议,凡属本学年度正取新生,其学费由用人单位支付,学生免交。 |
| 二年制大专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每生住宿、水电、卫生、治安管理费共1800元;三年制大专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每生住宿、水电、卫生、治安管理费共2500元;饭堂配餐分早、午、晚三餐,每天约6—8元(米饭任食)。校服(冬夏各一套)、住宿床上用品、人身保险及医疗保险由学校后勤部统一发放,学生公寓内设有公话超市、自选商场,方便学生日常生活所需。 |
| (一)入学时带备录取通知书、本人身份证(未能领取身份证的可持户口簿复印件)及一寸彩色免冠半身相片8张(如果来不及照相可到学校后补照),并带足报读专业应交的全部费用到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。(二)为避免携带现金的麻烦和确保安全,可采用如下办法:①新生可在入学前5天到当地邮局将款汇到:广东省高州市天子路35号时代专修学院招生办,收款人:邓小红;②可到当地邮政储蓄将款存入帐号:605922000200568010,户名:邓小红。入学凭汇款收据直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;③也可将应交费用存入当地银行,取得银联卡后,入学时只需带银联卡到学院取款缴费注册。院内设有各大银行的取款机,学生可到院后持银联卡取款缴费注册。 |
| 为保证新生入学安全,学校分别在广州、湛江设有新生接待站,新生入学时,可按“新生入学联系卡”提供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,拨打相关接待站接待人员的电话,以便接待人员做好接待工作。 |
广东省高州市天子路35号学院办公室
邮编:525200 院长:李均友(手机:13686712033)
联系人:邓老师(手机:13543355828) 刘老师(手机:13727797188)
招生电话:0668-6681988 6625888 6625998 6625999 传真:0668-6625978
网址:www.gzsdxy.com
邮箱:sd@gzsdxy.com |
| 本简章长期有效,根据我院与签约企业达成协议,每学年度都预留给我院弹性指标360—600名,由我院灵活统筹分配,凡志愿报读我院的青年可来电来函索取《新生报名表》,也可在网上报名,经审核后发给《录取通知书》。欢迎来函咨询,来信必复。 |
1、 如何报读时代专修学院,学生应具备什么学历条件?
答:学院面向全国招生,省内外的应、历届毕业生可持户口簿(或身份证)和学生毕业证(初中、高中或职中均可)直接到学院招生办或经我院授权委托的招生点报名,学生凭我院发出的《录取通知书》,按规定的时间入学。
2、 学院奖学金设置如何?
答:为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,我院建立了以下的奖学金、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等激励机制: ⑴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、二等、三等奖,分别为2000元、1000元、500元; ⑵设立了“优秀特困生助学金”,每年评出12名,学校给予每人一定的助学金; ⑶学校开展勤工助学活动,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的资助途径; ⑷设立了“先进班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学员”等集体及个人奖学金等; ⑸学生就读期间,一经被招聘单位录用,除享受企业岗前补助外,学校同时进行奖励。
3、 学院如何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?
答:学院十分关心家庭困难的学生,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完成学业。困难生除可享受“优秀特困生助学金”外,还可参加学院开展的勤工俭学活动,学院提供较多的助学工作岗位,使学生既能正常学习,又可利用业余时间工作,从而较为顺利地完成学业。
4、 学院毕业生有何就业优势,享受何种待遇?
答:我院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单位,国家就业法规定:对未持有职业资格证书者不得进行技术工种工作。全国的中专、大专、本科生欲到企业进行技术工作,均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就业。另外,我院是特区政府部门“培训和引入百万技工”项目的主要单位,学生从招工名额、政策优惠等方面均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,学生在本院毕业获得相关证件在特区工作后,政策上给予优惠待遇,对获得技师资格后工作满2年以上者由政府一次性奖励2万元;对获得高级技师资格后工作2年以上的由政府奖励5万元,并落实特区职业资格与工资水平、岗位津贴和福利待遇密切联系的制度。对工作在相应技术岗位上的高级技师、技师、中级技工可分别享受高级工程师、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、技术员同等的福利待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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